风险提示函

一、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六、
恒生(中国)代理销售的基金由相关的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此外,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业绩证明并不能替代基金托管银行的基金业绩复核函。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份额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八、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九、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中国)”)是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负责将投资人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传送至相关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申请的结果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对于交易申请过程中非恒生(中国)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恒生(中国)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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